在不考虑永久性差异的情况下,\ 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因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规定在收入和费用确认的范围和标准不一致所造成的差异。这种差异一旦发生,即永久存在。基于税收政策、社会政策及经济政策的考虑,有些会计报表上的收入或费用,在税法上不属于收入或费用;而有些财务报表上不属于收入的项目,在税法上却作为应课税收入。永久性差异大致分为三类:(1)可免税收入-已增加当期会计利润;(2)不可扣除的费用或损失-已减少当期会计利润(3)非会计收入而税法规定作为收入征税-对当期会计利润不影响,但税务作为收入处理 因此,在存在永久性差异的情况下,应税所得=会计利润-暂时性差异增长额+(-)永久性差异额
怎样判断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差异是永久性的,还是暂时性的? 1、在会计期间,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计算口径不同而形成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产生,不能在以后各期转回,即永久存在,故被称为“永久性差异”。例如国债利息收入,会计确认收入,税法不确认,形成永久性差异,直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即可。2、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列示在会计报表上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即是暂时性差异,例如交易性金融资产,上涨,会计确认损益,税法暂时不确认,在出售的时候还是要确认的,会计上认为应该交的税但是实际没有交,那么就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从计税基础上来看,是会计账面的数额大于计税基础。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确认了损益,但是税法不确认,那么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扩展资料永久性差异的分类:1、可免税收入一些项目的收入,会计上列为收入,但税法则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例如,企业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依法免税,但会计列为投资收益纳入利润总额。又如企业从国内其他单位分回的已纳税利润,若其已纳的税额是按25%的税率计算的,则分回的已纳税利润按税法规定不再缴纳所得税,但会计将此投资收益纳入利润总额。2、不可扣除的费用或损失有些支出在会计上应列为费用或损失,但税法上不予认定,因而。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1)差异影响税前会计利润① 使税前会计利润减少,作为加项处理② 使税前会计利润增加,作为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