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沿河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同步网络直播一起离婚案件,但审判庭内的法官、书记员和案件当事人却在对着各自的手机摆弄着,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审判庭内是在开庭审理原告张某某诉被告田某某离婚案,法官正在组织双方当事人使用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远程视频开庭。
据悉,该案原告张某某从务工地澳门返沿途经重庆,因属境外入渝人员,当地政府按照疫情防控政策对张某某进行核酸检测,后要求其继续留渝隔离观察14天。眼见开庭时间临近,被告田某某已从外地赶回,如果此时依法宣布延期,必然引起被告的不满,不利于案件审理。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征得其同意后,庭审前一天,法官、书记员通过电话和视频引导当事人注册“移动微法院”认证身份信息,同时教当事人如何使用“移动微法院”提交证据、如何在视频过程中发言陈述、签收法律文书等,各项庭前准备工作就绪。
当日9时30分,案件准时开庭,法官、书记员、被告在第四法庭审判庭内,原告在重庆隔离点的酒店里,借助“移动微法院”网络平台开庭,庭审规范有序进行。庭后,法官告知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移动微法院”完成送达、上诉、申请执行等程序。
自贵州法院系统推行“移动微法院”平台以来,大大方便了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通过该平台,法院可以快捷立案、送达传票、传达调解书等法律文书,还可以进行证据交换,组织当事人线上调解。这既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也节省了司法资源,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法官少跑腿”,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