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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多举措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020-07-24新闻15

一、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农技推广站、畜牧兽医水产站立足实际,做好由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向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转化,做好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发动,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市上下联动。抓好指导服务,引导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在产品上市时主动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确保产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有效推进。

二、建立主体名录。各乡镇农技推广站、畜牧兽医水产站建立健全和更新本辖区种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名录,进一步摸清并完善辖区内种养殖生产者名录,形成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库(包括种植养殖生产者名称、地址、类型、生产品种等信息),实现本县全面覆盖。

三、开展培训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培训指导并通过发放合格证制度告知书、明白纸、培训资料等方式,引导种植养殖生产者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对于推动产品销售、赢得市场认可的重要意义,做好对开具主体的指导服务。同时,鼓励引导小农户参与试行,由县乡积极推动,充分发挥村“两委”和村级协管员作用,通过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撑,引导小规模农户、散户主动出具合格证。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单位开展合格证制度宣传,广泛地在生产基地、农村村庄、产地市场、乡村主要路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关于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彩图,悬挂宣传横幅,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制作播放合格证宣传片,大力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实时报道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进展情况,增强生产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落实合格证制度的共治氛围。

五、强化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把开具并出具合格证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既检查种植养殖生产者是否按要求开具并出具合格证,以核查合格证的真实性,严防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对于虚假开具合格证的,纳入信用管理。对于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帮助种植养殖生产者查找原因、整改问题,加大执法监督频次。未实行合格证制度的主体和产品,一律不准予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一律不准予参评各类品牌和奖项,一律不给予项目支持,一律不推荐为标准化基地、养殖场等示范主体,一律不准予申报或虚报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等。

六、推进部门协作。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共同加大宣传引导,以推行合格证制度为契机,推动落实《食品安全法》索证索票要求,部署建立市场准入查验机制,推动农产品收购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对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合格证查验,确保市场环节把好查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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