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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业主候选人参考条件

2020-07-24知识10

20,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怎样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筹备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比例,确定委员的分布和人数(一般由5-15名成员组成),并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以采用下列办法之一予以产生:(1)筹备组直接听取业主意见,经汇总后提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2)筹备组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得票中国,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筹备组书面公告业主到指定地点领取推荐表推荐,根据得票中国,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产生后,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书面公告。(沪房地资物〔2005〕60号)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建住房〔2003〕131号)(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筹备组在业主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做好下列选举准备工作:1、公布选举的时间、地点,在投票日期七日前,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将选票送达业主,。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的前质条件 前质条件:2113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若干名5261、4102开发商代表、社区代表,街道办事处代1653表各一名共同组成,总数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第十一条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扩展资料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二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七)完成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怎样产生?筹备组组成人员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由业主代表组成,一般为5至15人。业主代表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代表应当由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筹备组产生后,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筹备组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1)确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确定业主代表产生的方式、人数,并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代表;(2)确认业主身份以及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3)确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数和产生办法,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5)参照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6)做好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前款(1)、(2)、(3)、(4)、(5)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沪房地资物〔2005〕60号)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可以制定业委会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吗?例如:明确业主资格为产权署名的权属人 可以约定的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业主委员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如何产生 业主委员会 候选人由业主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以下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不符合条件,选举有效吗?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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