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 公开听证会现场
近日,长沙铁检院对刘某某申请立案监督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由长沙铁检院检察长肖功员主持,案件申请人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承办人、长沙铁检院承办检察官等参加,同时还邀请了湖南省知名法学专家黄明儒教授、李蓉教授、人民监督员刘昭阳等3名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会议,人民监督员吴宏对听证会进行监督。案件申请方亲友代表、涉案单位代表、广铁检察分院及各基层院侦查监督部门干警代表到场旁听。
图 / 长沙铁检院检察长肖功员主持听证会
这是高检院出台《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后,广铁检察机关首次对立案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广铁检察分院李小东检察长高度重视,多次与分院侦监处、控申处负责人听取汇报并具体指导,湖南省检察院办公室也给予了大力支持,确保听证会顺利召开。
该案发生在1976年,案件申请人刘某某一直为相关问题信访。听证会前,该院实地走访有关部门,核实案件有关情况,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全面了解、查清案件事实,制定了详细的听证方案和应急预案。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通过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为申请人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充分听取了申请人和法律援助律师的意见。
图 / 申请人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发言
图 / 被申请人阐述原案处理认定的事实和作出决定的理由
图 / 承办检察官说明调查核实情况并进行相关证据材料的公开示证
听证会上,申请人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发表了控告事实、依据和理由,公安机关承办人阐述了原案处理认定的事实和作出决定的理由,双方就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辩论。随后,该案承办检察官说明调查核实情况并进行相关证据材料的公开示证。该院还设置了一个专家解读环节,由听证员黄明儒教授、李蓉教授分别就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专业解读。经过休会评议,听证员公开发表听证意见,3名听证员一致认为申请人控告的涉案行为不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成立。
图 / 与会听证员与人民监督员
与会人民监督员表示,这次公开听证,邀请社会第三方参与案件评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障了申请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行使监督权,增加监督的透明度,切实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新时代检察机关执法要求落实到具体办案中,并希望今后多组织一些类似的监督活动,为人民监督员提供更多学习交流机会,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下一步,广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落实高检院相关规定,规范监督流程,激发监督活力,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依法为检察工作“把脉挑刺”,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努力增强监督的刚性和质量,力求在监督下做好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