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至15日,根据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巡河巡湖的通知》要求,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市级河长刘志刚委托,市院副县级检察员扎西旺堆一行深入隆子县色曲河流域实地检查指导防汛抗灾及河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隆子县院检察长、县水利局局长、市院办公室、民行处同志陪同检查。
扎西旺堆副县级检察员一行从巡河起点隆子县雪萨乡出发,沿途查看了色曲河流过的雪萨乡、三安曲林乡、斗玉乡河道情况,与三乡乡长进行了座谈交流,询问了色曲河防汛抗灾及河流环境卫生整治情况,主要巡查了色曲河面貌与保洁、水域状态、水域岸线管理、河道采砂、河流取排水、色曲河设施管护等情况,对斗玉乡斗玉村砂石厂挤占河道,导致对岸植被被河水冲走的问题提出了整治措施。
扎西旺堆副县级检察员强调,一是加强河长公示牌维护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好河长制,及时对公示牌内容进行变更,对部分有损坏的公示牌进行加固维护,让人民群众了解河长制工作要求和内容,形成齐抓共管色曲河的氛围。
二是加强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坚决杜绝河面垃圾等漂浮物、河底污泥或垃圾淤积情况,确保色曲河生态安全。
三是加强河道整治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采砂行为挤占河道问题进行整治,确保河道植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