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日前出台的《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今年上半年,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贵州省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贵州省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并通过了省政府常务会审议,于7月13日正式印发,该文件的出台对贵州省进一步稳就业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政策措施》全面贯彻中央精神,紧密结合贵州实际,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政策突破较多
一是突出强调鼓励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二是引导高校毕业生到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等农业领域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由5000元增加到10000元。三是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四是支持灵活就业增加岗位,明确将灵活就业纳入就业统计指标体系。疫情防控期间,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工作等前提下,各地合理设置流动摊贩经营场所。五是积极落实国家“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推动改革完善乡村医生职业资格制度,允许临床医学等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临床实践的应届毕业生,包括尚在择业期内的未就业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方式、执业兽医注册、乡村兽医登记有关政策。鼓励企业为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便利,不得设置限制或提高门槛,促进高校毕业生自由流动。六是及时将受疫情影响人员、就业转失业的贫困劳动力及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退捕渔民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七是失业保险方面的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即1%的失业保险费率)实施期限继续延长;2020年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延长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对失业农民工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八是职业培训政策。以工代训政策扩大了范围,生活费补贴也扩大了范围,对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给予生活费补贴。
(二)标准进一步明确
一是要与贫困劳动力所在企业建立定期联系专人帮扶机制,加强用工指导,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将贫困劳动力稳在企业。二是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不超过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的2/3给予补贴。三是对符合条件的暂困参保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3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四是明确以工代训范围,支持新吸纳劳动者的企业、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五是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3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六是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少裁员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为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上年度裁员不超过1人或者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视同符合少裁员条件。
(三)贵州特色突出
一是突出通过强化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发展产业、挖掘企业潜力等渠道增加岗位。发改、工信、教育、农业农村、扶贫、交通、国资、住建等多部门挖潜创新,协同发力。特别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作用,明确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牵头指导国有企业、地方企业、参股企业等增设1万个岗位,贵州省国有企业今明两年新增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中央在黔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的人数不低于2019年。二是突出引导参与农村产业革命。聚焦贵州省脱贫攻坚和农村产业革命,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大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力度,发挥带动就业作用。引导贫困劳动力参与农村产业革命、坝区产业结构调整;在总结“蜂王模式”“从江模式”基础上,强化有组织外出务工,整合资金开发公益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等农业领域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万元创业补贴;推荐优秀退役士兵担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选举,投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三是突出构建贵州省劳务就业扶贫大数据平台。不断完善劳动者和就业岗位数据库,优化服务功能,促进人岗精准匹配。再次感谢大家对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州综合广播 周香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