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解释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优点和不足

2021-03-09知识5

合同法

举例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法律特征 不安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应的一种抗辩权。它们分别适用于异时履行与同时履行的情况。两者共同构成了大陆法系债法中保护债权的抗辩权体系。尽管不安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一样都适用于异时履行的情况,但不安抗辩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先履行一方,或者说该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权利;而后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后履行一方,或者说该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权利。例如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乙在甲交货后1个月后付清价款。后甲在准备交货时发现乙经营状况恶化,而且有证据证明,所以甲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货,中止履行合同。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不安事由是什么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丧失商业信誉3、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解释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优点和不足

求合同法中先行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名词解释和区别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不安事由是什么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解释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