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司法局、供电公司、河口镇人民政府、河口农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以及社区工作队集中开展河口城区违法违规建(构)筑物拆除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拆除河口镇合群社区、滨河社区、槟榔社区所辖范围的大街、小巷、小区等区域内的违法违规建筑。
7月21日下午,专项行动工作组对河口农场干休所住宿楼周边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了拆除。
在施工现场,记者了解到,在拆除前,工作人员已将相关的法规政策和专项行动通告告知当事人,并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大部分当事人已清理干净屋内的物品,少部分还没来得及清理的由现场工作人员和施工人员帮助当事人搬运到屋外,整个拆违工作合法合规、井然有序,共拆除违建房屋15间,拆除面积约792平方米。
7月22日,工作组对曼章三队、金辉小区、槟榔路16号、国贸大厦后侧、新南亚宾馆院内、老安全局、九二公里口等地私搭的雨棚、车棚、柴棚及其它违法违规建筑物进行了拆除,拆除面积约1048平方米。
曼章三队
新南亚宾馆院内
国贸大厦后侧国贸大厦后侧拆除前后对比拆除前后对比
据了解,为加快推动“美丽县城”建设,创造美好的城市环境,7月14日,我县召开了城区违法违规建(构)筑物拆除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并发出专项行动的通告。
通告指出,此次专项行动集中拆除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15日,对已建成或仍在建的违法违规建筑,当事人务必于2020年7月20日前自行拆除完毕,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组织集中开展拆除。通告公布后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部分当事人已主动拆除了违法违规建筑。
自行拆除
工作组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依法依规坚决拆除城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记者:梁斌 杨万梅(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