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与联系电话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设在 江苏 省 南京市,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明发总部广场内,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巡回法庭制度是指法院为方便。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的电话和地址是什么 第四巡回法庭2113的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5261东新区白佛路和博学路交叉4102口博学路33号,电话1653号码可以打114查询。根据《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及相关法律,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1、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2、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与申诉案件。3、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核准本院判决以外的死刑案件。5、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6、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地址电话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于2015年1月28日挂牌成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抄1036号。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zhidao判机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的巡回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设在南京哪里?电话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4b893e5b19e31333365633866浦珠北路88号,如果有什么问题要咨询,建议上门咨询,电话不太适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域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4省1市。华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开放合作程度高,人口密集,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区域,也是\"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核心区域,重大跨行政区划案件和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较多。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领导和监督,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其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法律效力相同。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五)刑事申诉案件;(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