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95个检察院和167名检察人员进行了通报表扬。我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盖州市人民检察院3个单位和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刘云鹏、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乔馨莹、锦州市人民检察院陈婉琳、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周超、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戴敏佳5名同志,因表现突出受到通报表扬。
三年来,辽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形式,积极拓宽法治教育范围,全面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努力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未成年人角落。期间,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联合拟定了“法治进校园”活动方案,在组织全省未检干警开展本地巡讲的同时,抽调了省内25名优秀未检干警组建省级“法治进校园”巡讲团赴各地巡讲。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组织法治进校园巡讲2000余次,覆盖3300余所学校和130余万名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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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展现了极强的责任担当意识,积极开展各类“非接触式”宣讲,取得了“停课不停学”良好效果。如沈阳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开设了“法治微课堂”栏目在“沈阳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同时在沈阳网络教育电视播放,供学生们在线学习使用,赢得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认可与欢迎。
为进一步深化检校合作,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建设,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送法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活动。省检察院李成林检察长以上率下,亲自担任沈阳二中法治校长并到校讲授法治课。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全体人员均受聘担任了法治副校长。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26名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其中检察长96人,副检察长181人,其他领导干部49人。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了法治教育深度,有效助力了平安校园建设。
荣誉是鼓励,更是前进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辽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以“求极致”的精神,开拓进取,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助力校园安全建设,不断推动“法治进校园”工作经常化、制度、规范化,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再做贡献,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