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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院五项措施贯彻落实“公益诉讼助推生态环保整治”专项监督行动

2020-07-23新闻10

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助推生态环保整治”专项监督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屯昌县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志刚主持,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院领导、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和派驻乡镇检察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屯昌县院要充分认识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性,充分认识保护屯昌生态环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立足屯昌本地实际,找准专项行动工作的切入点和重点,同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公益诉讼助推生态环保整治”专项行动提出了

五项具体措施:

一是要提升生态文明思想的认识,贯彻落实好专项监督活动

各部门要根据此次会议部署的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专项监督活动的思路目标,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院专项监督活动工作部署上来,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助力推进屯昌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要紧盯目标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要按照会议部署以及“公益诉讼助推生态环保整治”的专项监督活动的主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特别是紧盯环保督察关注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紧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于整改措施不符合法律要求,怠于细化整改措施,迟迟不落实整改,或互相推诿职责,对法定职责认识不到位的,依法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独特的职能作用,助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确保环保公益侵害突出问题得以解决。

三是大力推进案件办理

掌握案件线索后及时部署力量统筹安排快速跟进办理,必要时由检察长或分管院领导亲自办理具有重大影响的公益案件,及时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和支持。在保持派驻检察室机构独立、人员完整的基础上,将派驻检察室员额检察官纳入公益诉讼办案系统,共同构成固定的公益诉讼检察官办案组,切实增强力量加快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涉毒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深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宣传效果。

四是强化协作联动配合

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为抓手,在掌握相关线索后及时介入,协同相关行政机关联合调查。注重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及时通知提醒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的行政机关,促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意识,同时注重收集证据,做好公益诉讼准备。

五是重视宣传,提升检察公信力

要在内网开设“‘公益诉讼助推生态环保整治’专项监督活动”专栏,刊载相关的文件、活动简报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等,深入推进专项活动。要充分运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LED电子屏幕等宣传平台,采取鲜活的语言和传播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专项监督活动的实际做法、有效成果,形成良好的新闻宣传氛围。对于取得较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公益诉讼案件,要注重总结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上报省院,为深入推进专项监督活动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提升检察新闻舆论工作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文/何玉婷

编辑丨丁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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