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和留置权区别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和留置权区别是什么一、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不-安抗辩权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当事人互负对等的给付义务且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当一方不履行债务而要求对方履行时,。
2019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应如何正确行使? 1.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在后履行一方当事人出现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之能力等情形时,应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不安抗辩,在对方未履行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拒绝自己债务之履行.
抗辩权案例分析之不安抗辩权案情介绍2001年11月8日,A公司与B公司通过传真签订了订货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购买强力胶143280卡,金额总计为35964美元,装运期为收到30%。
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吗? 担保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我国《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
哪些情形下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
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并且在后履行方于一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它是兼有抗辩权与形成权性质的复合性权利,而且是一种积极性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一些买卖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般采用同时履行主义。而对于以下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除当事人有特别规定外,应采用异时履行主义,这些合同包括租赁、承揽、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它包括三个要素:1.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能力。根据我国。
您好,针对您的2020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不安抗辩权条件;(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