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中规定了几种招标方式?各有何特点?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招标主要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是招标人在指定的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吸引众多的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招标人根据供应商、承包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这方式的区别主要在于:(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发布.(2)选择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因使用招标公告的形式,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邀请招标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人的数量.(3)竞争的范围不同.由于公开招标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有机会参加投标,竞争的范围较广,竞争性体现得也比较充分,招标人拥有绝对的选择余地,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邀请招标中投标。
转包是中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将承揽的工程项目转让或将项目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让于他人的行为。《招标投标法》第48条明确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
招标法中有关评标专家抽取时间和到达评标现场的时间有何规定?谢谢 【法律意见】关于专家抽取时间,除了国际标(商务部13号令)有明确的规定外,其他没有明确的规定。抽取评标所需的评标专家的时间不得早于开标时间48小时,如抽取外省专家的。
招标的方式有几种,有何区别?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2113招标方式有两种,分别5261是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4102公开招标是政府1653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两种招标方式的区别有:1、邀请对象不同:公开招标邀请对象是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邀请招标邀请对象是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通知方式不同:公开招标是通过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来吸引企业参加投标竞争;邀请招标是通过发放投标邀请书进行通知。3、竞争性程度不同:公开招标由于参与方较多,竞争激烈;邀请招标虽然有最低数量限制,不得少于三家,但是有参与方还是较少,竞争较弱。扩展资料:招标的特点1、招标是由参加投标的企业按照招标人所提出的条件,一次性递价成交的贸易方式,双方无须进行反复磋商。
政府采购法对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选用有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