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从哲的党争风波 万历四十六年,就是抚顺失守的那一年,也就是党争大乱斗高潮前一年,方从哲意外后院起火。他的长子,大明尚宝局丞(荫官)方世鸿被牵涉入一宗杀人命案。方世鸿是方从哲长子,他因父得一闲官,不学无术,沦为一京城浪子。在狎妓时牵涉入妓女坠马身亡事件。因此被巡城御史弹劾而撤职。当时人们传言妓女是被他打死的,因而议论纷纷。方从哲「以子世鸿,被西城御史薛贞(后附阉党,为刑部尚书,崇祯时坐阉党处死),以地方人命事参论。欲引咎辞职。神宗谕之曰:卿子以诖误被参,既经相验的系马惊跌伤,供证甚明,非因殴毙。着法司从公理问,方今国事殷繁,阁务重大,倚毗方切,岂得以子情,引咎求去。夫朕眷倚至意,卿宜仰体朕衷,速出入阁辅理,以成君臣泰交之义,不必再有托陈。故从哲继续留任。但此事使得他的形象受损,威信大大下降。此事与辽事作为一个标志,象征着在万历四十三年救济山东大饥荒时达到鼎盛的方内阁威望,从此开始走下坡路。方从哲本来是一个下野老夫子,似乎不应该牵扯进党争。但明末党争酷烈,他也不能幸免。当时沈一贯在位时期组织的“浙党”集团仍然存在,并在攻倒李三才的斗争中获得胜利。从而使得东林方面的形势恶化起来,令叶向高不安其位,才会急于。
亓诗教的介绍 亓诗教,号静初,山东莱芜李条庄人。明万历26年进士,历任荆州、淮安二府推官、礼科给事中、吏科都给事中、翰林院提督四夷馆兼太常寺少卿、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河南巡抚等职。明神宗年间,廷臣出现党争,分为齐楚浙三党,亓诗教为齐党之魁。
明朝万历年间 张居正改革是指明朝万2113历年间(1573年-1620年)内阁首辅张5261居正为挽救明王朝,缓和4102社会矛盾,在政治、经1653济、国防等各方面进行的改革。从维持明王朝的长远统治出发,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些当权人物认为,必须改革政治,寻求一条自救的道路。在这样的形势下,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得到了推行。一、政治。张居正首先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组织准备。并且整顿了邮传和铨政,他的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张居正上疏请行在内政方面提出著名的考成法,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裁撤政府机构中的冗官冗员,整顿邮传和铨政。最后明神宗批准了请求。奏书中有以下两条: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办的事情定立期限,并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册,另一本送六科,最后一本呈内阁。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进行检查。对所属官员承办的事情,每完成一件须登出一件,反之必须。
给介绍一下明末齐党的情况吧 齐楚浙2113党是明末官僚机构中因地缘5261关系结成的政治派系,浙党﹑齐4102党﹑楚党1653的合称。明神宗万历中期至明熹宗天启初年,这一阶段是党争的起始时期。主要的党派有:以内阁辅臣浙江人沈一贯、方从哲和给事中姚宗文为首的“浙党”;以给事中湖广人官应震、吴亮嗣、黄彦士为首的“楚党”;以给事中山东人亓诗教、周永春为首的“齐党”。明中叶以后﹐严重的政治统治危机和财政危机﹐加深了社会矛盾﹐同时也使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日趋激烈。万历三十三年(1605)被罢官的吏部郎中顾宪成回到家乡无锡后﹐与高攀龙等讲学于东林书院﹐讽议时政﹐要求改良政治﹐以缓和统治危机﹐得到在野及部分在朝士大夫的呼应﹐形成了一种颇有影响的政治势力﹐被代表大地主集团的反对派称为东林党。在顾宪成罢官同年﹐浙江宁波人沈一贯入阁成为大学士﹐几年后任首辅﹐他纠集在京的浙江籍官僚﹐结成东林党的反对派﹐被称作“浙党”。此外﹐朝中官僚组成的东林党的反对派还有“齐党”(以党魁亓诗教籍贯山东而得名)﹐“楚党”(以党魁官应震﹑吴亮嗣、黄彦士都籍贯湖广而得名)。以及“宣党”﹑“昆党”等﹐也都是以地缘关系结成的党派。浙党势力最大﹐齐党﹑楚党皆依附于它﹐联合攻击东林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