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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解”促大和谐——浉河区“三大”机制初见成效

2020-07-23新闻6

按照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区司法局于6月开始在全区开展“三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这项举措是对“枫桥经验”的再坚持和发展,是打造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新机制,是积极探索多元化调处矛盾纠纷的新路子,有助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已初见成效。

自工作开展以来,区人民调解中心以“三大”机制为依托,已成功化解两起劳务关系纠纷,积极为弱势群体发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

建立“三大”机制的目的是实现“六调合一”(司法所、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信访室、行业部门)模式下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联合、大排查、大化解。下一步,我们将朝着建立司法、行政、社会力量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努力,形成常态化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筑牢基层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为平安浉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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