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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领土领海领空范围怎么划分 领海范围以外

2021-03-09知识6

南海的历史资料 中南海的历史 汉代就对南海诸岛有过记载。元代史料更是将“千里长沙”(即今天的南沙群岛)划入海南岛的管辖范围。。更多资料请看 http://baike.baidu.com/view/15793.htm

大陆架是什么? 科技名词定义中文名称:大陆架英文名称:continental shelf其他名称:大陆棚,陆棚;陆棚定义1:自海岸线向外延伸,海底坡度显著增大处的浅水地带。外缘平均水深130m,宽度10~1 000 km。所属学科:大气科学(一级学科);大气(二级学科)定义2:大陆边缘被海水淹没的浅平海底,是大陆向海的自然延伸。范围从低潮线向海,直至坡度显着增大的大陆坡折处。所属学科:地理学(一级学科);海洋地理学(二级学科)定义3:在地学上指的是,大陆向海自然延伸的平缓的浅海区。在法学上指的是,沿海国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到200n mile,则扩展到200n mile的距离;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超过200n mile的,以最外各点每一点上沉积岩厚度至少为从该点至大陆坡脚最短距离的1%,或以离大陆坡脚的距离不超过60n mile的各点为准划定界线。所属学科:海洋科技(一级学科)定义4:大陆陆地向海或洋自然延伸的、坡度平缓的海底区域。一般水深不超过200m。所属学科:水产学(一级学科);水产基础科学(二级学科)定义5:大陆周围较为平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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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的主体 国际法主体是指具有独立参加国际关系资格,并直接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的国际法律关系的独立参加者。是否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关系到谁可以作为国家法律关系中平等的一员、独立参加国际交往、享受国际权利、承担国际义务的问题。在当前的国际社会中,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有:国家、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和某些国际组织。其中,国家是最重要的国际法主体。这是因为,没有国家,也就没有国际关系和国际法。按照国际法的规定,国家作为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必须同时具备四个主要因素,即:有一定数量确定的领土;有一定数量定居的居民;有一定的政权组织;具有独立处理内外事务的主权。国家领土是指处于国家主权支配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包括地下及上空。领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范围和空间。一国的领土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领陆。领陆是指一国疆界内的陆地及其底土。一国的领陆包括其大陆领土,也包括其所属岛屿。如果是岛国或群岛国,其领陆就由其全部岛屿或群岛组成。2、领水。领水指位于一国疆界内的或与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定宽度的水域乃至水床和底土。具体包括一国境内的河流、湖泊、运河、河口、港口、内海湾、内海峡以及领海。3、领空。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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