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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条 在法律上不安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2020-07-23知识7

在法律上不安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民法中抗辩权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是指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又称保证履行抗辩权,是具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当对方财产明显减少,不能保证对等给付时,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按合同法第68条规定,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有权中止履行。。请问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这个是我们试卷上的论述题,老师居然出我们还没有上课的内容,真是汗~现在又不告诉我们答案,要我们自己去找。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第68、69条之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的情形存在时,在对方没有对待履行或提供担保。

#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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