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将临街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但是临街商铺属于违建,并且在合同期内被拆除了 主要还是要看当时双方合同到时如何约定,原则上应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甲方将一栋临街的楼房租给乙方使用,租期5年,租金弟一年为113000元,后4年为130000元 加“每年”或者“/年”后4年“每年”为130000元或者后4年为130000元“/年”
我有一临街<;ahref=\"https://china.findlaw.cn/fangdichan/fangchanmaimai/shangpu/\"target=\"_blank\">;商铺租给乙.
下面是一则房屋租赁合同中发生歧义的条款:甲方将一幢临街楼租给乙方 使用,租期5年,租金第一年为113000元,后4年为130000元。(1)甲方要求在合同中增加两个字,否则甲方将损失39万元,请你代替甲方讲明增字的理由。(2)请写出增加两字后的条款全文。 答:在“后4年为130000元”中增加每年两个字 否则后四年租金一共130000元,增加后为4*130000=520000 损失390000元 全文如下:甲方将一幢临街楼租给乙方 使用,租期5年,。
房屋租凭合同的题(回答) 后四年每年为130000,“每年”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