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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获酬权 演员二次获酬权

2021-03-09知识6

著作权法草案二稿明确规定五类作者对视听作品后续利用行为享有“二次获酬权”。这五类作者是:原作作者、编剧、导演以及词曲作者等。国家版权局在修改说明中称,视听作品作为集体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保护主要包括明确视听作品本身权利归属和保护参与创作的各类作者两个方面。我国现行法没有规定视听作品各创作作者的“二次获酬权”—即各创作作者从视听作品后续利用中获得报酬的权利。本次修改,基于产业的实际情况,并参考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实践,将视听作品整体著作权归属由原草案中可以约定的规定改回为现行法中直接赋予制片者的规定;此外,还明确规定原作作者对视听作品享有署名权。

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谁使用?

明星的人身权利(隐私权、名誉权等),与普通大众相比,是否应该因其身份而限缩权利? (The actual malice standard requires that the plaintiff in a defamation or libel case prove that the publisher of the statement inquestion knew that t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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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二次获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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