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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报警称自己被冤枉成小偷,民警一查,结果出人意料!

2020-07-23新闻7

本文转自【南宁警方】;

这是一个小标题

“110”是群众求助的“生命线”,每起警情都是命令,每起警情警察都必须全力以赴。但是有些人却为一己私欲,谎报警情,这种行为必须坚决查处。

“喂,110吗?我在五一路凤凰菜市里整理自己的东西,被保安当成小偷,产生纠纷,并对我动手动脚,快来帮我……”

警情就是命令,7月18日凌晨3时许,五一派出所接到报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找到了保安及报警人杨某莲。当民警深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时,却发现真相并非如此。

究竟是什么情况呢?

为核实情况,民警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调查。经查,该起警情系!报!假!警!

几天前,杨某莲与家人吵架,离家出走。她又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钱吃东西,所以趁半夜无人便潜入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凤凰菜市场摊位盗取钱财。没想到,被市场的保安当场抓获,她却贼喊抓贼报警反诬告。民警还查实,杨某莲初中便辍学,整日无所事事,在社会上流窜,多次因盗窃罪获刑,今年年初才服完拘役,为一名盗窃的惯犯。

目前,杨某莲因盗窃、谎报警情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示

凡无事拨打110电话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遇到紧急警情可拨打110报警,但若是虚假报案,不仅占用了110接警台的警务资源,还干扰警方正常的警力调度,更可能导致真正紧急的电话无法及时打进。请珍惜110公共报警服务资源,把110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江南公安分局)

#盗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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