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生平 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1931~)美国黑人女作家。生于俄亥俄州钢城洛里恩,父亲是蓝领工人,母亲在白人家帮佣。1949 年她以优异成绩考入当时专为黑人开设的霍华德大学,攻读英语和古典文学。大学毕业后,又入康奈尔大学专攻福克纳和沃尔夫的小说,并以此获硕士学位。此后,她在德克萨斯南方大学和霍德华大学任教。1966年,她在纽约兰登书屋担任高级编辑,曾为拳王穆罕默德·阿里自传和一些青年黑人作家的作品的出版竭尽全力。她所主编的《黑人之书》,记叙了美国黑人三百年历史,被称为美国黑人史的全书。70年代起,她先后在纽约州立大学、耶鲁大学和巴尔德学院讲授美国黑人文学,并为《纽约时报书评周报》撰写过30篇高质量的书评文章,1987年起出任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讲授文学创作。莫里森可以说是一位学者型的小说家。
托妮·莫里森的写作风格 自我追寻是莫里森小说的一个重要主题。正如非洲和美国在地理上分离的一样,非洲美国人的自由也是断裂的。一方面,渴望加入美国主流社会;另一方面,又要保持自身的黑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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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托妮莫里森在国内知道的人很少?与她的作品话题单一有关吗? 我觉得跟国人对黑人的话题不熟悉有关,就算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也不定有很人真的读过吧
急求托妮·莫里森的《宠儿》英文简介.150字.
美国当代著名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除了《宠儿》一书以外,是否还有别的代表作? 自1970年起,她相继发表了七部长篇小说:《最蓝的眼睛》《秀拉》《所罗门之歌》《柏油孩子》《宠儿》《爵士乐》和《天堂》。这些作品均以美国黑人生活为主要内容,笔触细腻。
关于托妮莫里森的小说《宠儿》 托妮·莫里森于1987年创作的《宠儿》是一部描写生活在美国19世纪70年代的“前黑奴”的小说。这部小说运用多重叙述声音和倒叙等手法,把过去与现在、梦幻与现实交织在一起,不仅真实地再现了黑奴们在奴隶制下所遭受的种种非人的待遇,而且深刻地揭露了这些黑奴们在精神上所遭受的摧残与伤害,这些伤害阻碍了他们寻求个人价值和个人身份确认。《宠儿》中充满了主人公寻求黑人自我身份的声音,这些声音用不同的方式歌唱着重建曾被奴隶制剥夺的身份这一主题,形成同意或反对、肯定和补充、问和答的对话关系。因此,本论文选用俄国文艺理论家巴赫金的复调理论,分析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的小说《宠儿》。复调理论有助于读者关注《宠儿》中每个独立的、具有充分价值的声音,尤其是白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声音,从而分析和揭示一直阻碍主人公塞丝以及那些和她有同样遭遇的黑人们寻求个人价值和个人身份确认的心理及文化上的原因。复调理论为《宠儿》中主人公的身份确认提供了一条出路,那就是主人公之间、黑人内部之间、黑人与白人之间展开平等的对话。对话的过程是一个异中求同、同中求异的双向运动过程。本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作者梳理了巴赫金复调。
美国作家托妮?莫里森,为什么能获得诺贝尔奖? 凭本事咯,在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莫里森一直活跃在公共生活中,经常接受采访,对政治时事发表评论,也在持续不断地写作。
托尼·莫里森生平简介是怎样的? 托尼·莫里森简介:姓名:托尼·莫里森;出生年代:1931年;职称:作家;国家:美国;个人情况:莫里森于1931年2月18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克里夫兰附近的罗伦镇,原名琪洛·沃尔德。莫里森12岁便开始打工,同时顽强地坚持学习,1949年终于进入华盛顿专为黑人设立的霍华德大学。1953年大学毕业后,莫里森进入康奈尔大学深造,研究福克纳和吴尔夫的小说,于1955年获文学硕士学位。此后她先后在南德克萨斯大学和霍华德大学教书。她与建筑师哈罗德·莫里森结婚,并开始试笔写作。1964年与丈夫离婚后,莫里森离开霍华德大学,到纽约兰登出版公司当编辑。1976年后又担任教职,曾在耶鲁大学、巴德学院教授黑人文学和小说创作,现为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她的作品在1970年后陆续发表。她的第一部作品《最蓝的眼睛》的发表,为她赢得了“当代美国黑人社会文学观察家”的称号。1973年,她推出了第二部小说《秀拉》。后又有《所罗门之歌》(曾获得过美国图书评论奖)、《沥青娃娃》、《宠儿》(获得过普利策奖),《爵士乐》。1993年,由于她“在小说中以丰富的想像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使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方面充满活力”,莫里森获诺贝尔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