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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检司关系--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召开社矫工作联席会议

2020-07-23新闻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作用,近日,桃山区检察院、桃山区司法局召开社矫工作联席会议,双方就社矫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交换了意见、形成了共识。桃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羚,桃山区司法局局长郑长兴,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桃山区司法局介绍了桃山区社区矫正人员数量、日常管理、司法所数量、有无脱管漏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司法局工作人员配置等基本情况,尤其是在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开展情况进行了重点介绍。随后,双方会签了《桃山区人民检察院与桃山区司法局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双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保障。双方针对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达成了以下共识:一要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配备和管理使用制度;二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新《社区矫正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三要加强日常管理。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开展新社矫法的宣传活动;五要主动接受监督。充分认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司法局主动接受监督的有机结合。

桃山区司法局局长郑长兴对桃山区检察院多年来对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和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在新法实施以后,检察机关与司法局能够继续保持合作配合,共同做好桃山区社区矫正工作。

桃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羚指出,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法律监督,但在具体实践中双方更多的是合作共赢关系,桃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全力支持桃山区司法局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工作遇到的困难提供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双方共同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检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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