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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药房 已经取得gsp认证 药店GSP认证申请书

2020-07-23知识16

药店开业了,现在要申请GSP认证,我现在进货,卖货。需要注意哪些?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各种药品的手续要全,你上架了什么药品,所有药品附带的经营许可一类的手续都要有。我们公司就是医药公司,很多药店终端零售 诊所都是找我们公司进。我的药店马上要GSp认证了我应该准备那些东西 药店GSP认证需要具备以下设施1、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阴凉和冷藏设备,既空调和冷藏柜(老的GSP规定,常温:0—30度,阴凉:0—20度,冷藏温度2—10度。新的GSP很快有新规定)。2、调节温湿度的设备,空调本身既能调节温度又有除湿作用,湿度过低时可洒水或拖地;室内温湿度计3支(冷藏柜要放一支)。3、进货验收时药品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上,要有10厘米以上的地架。4、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的设备,是要有纱窗、门帘、空调、老鼠夹即可。5、验收药品时用的开箱剪刀。6、拆零药品时用的药匙、药袋。7、如果经营中草药还需要称取中草药的衡具及其他工具。扩展资料:机构设置1、药品零售和零售连锁企业应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连锁门店应在门店前悬挂本连锁企业的同意商号和标志;2、药品零售企业应按企业规模 和管理需要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其职能与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能相同。小型零售企业如果应经营规模较小而未能设置质量管理机构的,应设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参考资料来源:-药店GSP。药店GSP资料什么时候开始做?是药品经营许可证发下来后,还是营业执照发下来后? 是新开办的药店吗?根据《药品管理发实施条例》规定,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我的药店是新开的,我马上就要GSP认证了,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急!!!快回答! 1、材料审查:在收到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2、受理:通过材料审查的,即时受理。3、现场检查:从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4、公示:对。药店gsp认证 GSP 自 查 报 告药房,成立于2007年9月27日,营业场所地址为*,目前经营品种约*多个品规。在总部的大力支持下,自开业以来。无论从硬件的设施与设备,人员与机构,还是软件制度与管理上都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操作,经过了全员全过程为期*个月的自查和整改。现将认证自查的内容、结果汇报如下:一、管理职责(1)经营范围: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抗生素制剂。经营方式为零售连锁,门店严格执行总部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号和标识等八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2)我店设立门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传达落实总部有关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政策、信息,并指导、督促执行。门店质量负责人负责门店药品质量的查询、质量投诉和药品验收及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管理工作。(3)建立健全的一整套《质量管理制度》,其中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与质量体系的审核管理等31项制度和19个岗位质量责任制。二、人员与培训(1)我店现有员工4人,均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其药师3人,其他1人,药学专业人员占总员工人数比例的100%。门店负责人为药师,具有药学大专。药店GSP认证申请书 为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我药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我药店在2015年4月成立后,严格按照GSP要求经营。我转让了一个没有GSP认证的药店,现在想把他的所有手续都变成我的,什么质量负责人,地址,名称,法人等 我说的是按照正规的变更手续程序,1、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向县药监局,提出申请,变更企业法人、名称。若想变更经营地址,需申请重新进行许可证迁址验收及GSP认证;2、以上项目变更完后,再向向工商申请以上项目变更。关于个体工商及个人独资企业只是工商的一些内部要求,按程序办就和行了。但你说的是村药店,且在县以下,可能就不是这么正规了,且许可证正本在药监局手中?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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