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来主义段落结构层次以及为什么这么分? 原因有下:第一部分(1-21134段5261)着重批判“送去主义”,揭露、4102谴责国民党政府在学术与文艺方面1653媚外卖国的行为及严重后果。第二部分(5—9段)阐明“拿来主义”的内涵。批判在接受外来文化和传统文化问题上的错误倾向。全文分为引论、本论和结论三个部分:第1、第2段为引论。作者一开始先从“闭关主义”和“送去主义”写起,然后顺理成章地引出“拿来主义”。因为上边谈的都是“主义”(“闭关主义”和“送去主义”),所以下边引出来的当然也是“主义”(拿来主义)。《拿来主义》运用的是引入式。文章一开始就紧扣题目,提出问题。第3到第9段为本论部分,从反、正两方面分析有关拿来主义的问题。(这里就是1-9段的分法,至于为什么不能和在一起缘由作者的思路就是按照前面的各段意思写的)
鲁迅《拿来主义》中对类比论证、对比证具体体现在哪里? 《拿来主义》中的类比论证主要体现在第三段。尼采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阳,他发了疯。中国也不是,虽然有人说,掘起地下的煤来,就足够全世界几百年之用,但是,几百年之后呢?几百年之后,我们当然是化为魂灵,或上天堂,或落了地狱,但我们的子孙是在的,所以还应该给他们留下一点礼品。要不然,则当佳节大典之际,他们拿不出东西来,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用同类事物(尼采和中国人)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337613162相比较。《拿来主义》中的对比论证主要体现在第八、九段。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他占有,挑选。。
拿来主义 段落大意 第1~2段:着重揭露“送去主义”在学艺上的表现及其鼓吹者的媚外行径,与一味“送去”针锋相对,提出“拿来”。第3~5段:着重揭露送去者与“送来”者的奴才主子关系,辨明。
《拿来主义》第三段划分句子成分 `````````` 自从给枪炮打破了大门之后,又碰了一串钉子,到现在,成了什么都是‘送去主义’了”。(“碰了一串钉子”。比喻中国在对外关系方面的一连串失败。.
鲁迅的《拿来主义》课后习题的第三题的答案. 话说习题是什么啊…亲,你也得贴出来让我们看一眼啊
请问《拿来主义》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拿来主义》一文是鲁迅先生写的关于继承文化遗产方面的一篇杂文。鲁迅先生的杂文是“嘻笑怒骂皆成文章”,“犀利幽默”是其语言特点。因果论证、比喻论证是其突出的论证方法。另外本文形成于本世纪30年代,作者写此文有极强的针对性,这与今天学生的实际生活相隔半个多世纪之久。根据大纲及教参的要求,结合本文的特点,我确立教学目标如下:1.领会“拿来主义”的真正含义,懂得“拿来主义”基本精神在当前改革开放中的现实意义(教育目的)。2.体会杂文语言犀利幽默的特点。3.学习本文运用因果论证的写作方法,尤其学习并掌握比喻论证的写作手法。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每当我们向自己的学生教授新知识的时候,自然要考虑到我们的教学对象在学习本课知识时的原有基础、现有困难及某些学习心理特征,从而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的重点、难点及教学对策。刚升入高中的一年级学生,对议论文的把握程度还只停留在运用引证和例证这两种最基本的论证方法来阐明一个道理的水平上,而其它的论证方法如较常见的因果论证和比喻论证的方法还未掌握,并且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尚在进一步形成中。根据大纲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文特点,我确立本文重点及难点如下:教学重点:1.学习。
高一必修4《拿来主义》第三段论证说明了什么? 揭露“送去主义”的实质和危害
《拿来主义》分段和主要内容 (1)、分为两部分:第一段(§1-4):破“送去主义”。第二段(§5-10):立“拿来主义”。(2)、分为三部分:第一段(§1-5):提出问题,主张“拿来主义”。第二段(§6-9):分析问题,阐明什么是“拿来主义”。第三段(§10):解决问题,总结“拿来主义”。(3)、分为四部分:第一段(§1-2):开篇扣题(没有人说道“拿来”)第二段(§3-5):否定“送去主义”,主张“拿来主.
拿来主义第三段如何分析 对第一部分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推行“送去主义”的结果,将会弄得我们一无所有,到头来只能向别人“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
高一必修4《拿来主义》第三段论证说明了什么? 用自诩太阳的尼采疯了与富有的中国空了做类比论证,说明送去主义的危害是“亡国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