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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县级

2021-03-08知识6

请问县级税务局下属的分局是否有行政处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74条规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收税务所决定。也就是说,税务所有2000元以下的罚款权。

什么是税务行政主体?什么是税务行政处罚主体?主要包括哪些范围?要弄清以上问题,首先要弄清什么是行政主体。对于行政主体的界定,学者们在表述上大同小异,基本一致。。

税务行政处罚制度是怎么样的? 如下:一)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概念税务行政处罚,是指税务行政主体依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涉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纳税主体违反税收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

税务行政处罚操作流程主要是什么? 1、发案与立案。2、调查取证。1、案件经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批准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

对个体工商户税务行政处罚,税务所的权限是多少? 第七十四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释义】本条是对税务所行政处罚权限的规定。本条对税务所罚款处罚权限作出了规定,即税务所的罚款处罚权限为二千元以下。本条的规定是在原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主要对该条作了如下修改:一是删去了其中“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决定”的规定。本法第十四条对原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进行了修改,在税务机关的范围中增加了“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以适应国家正在实行的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由于这些税务机构的名称、具体职责需要国务院根据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确定,因此本条未对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税务机关作具体规定。二是将税务所可以决定的罚款数额从一千元以下提高为二千元以下。这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的提高,税收违法案件增多,这次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又相应地提高了税收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的下限,有必要适当扩大税务所罚款的权限。三是将税务所可以决定罚款的对象从“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扩大为所有的纳税人。这主要是考虑到税务所是最基层的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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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有哪些措施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税收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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