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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假设的是买的保险中已经指定了受益人的情形,用些通俗的话来讲,指定受益人会起到以下几种作用:
1.规避债务,一旦指定了受益人,那保险金就是该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能被用来偿还被保险人的债务(就是丈夫所欠的债务只能用自己的钱清偿,保险金属于受益人,不能用来还债)。
但与之相反的是,若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不明确,那么该保险金就会被推定为让法定继承人继承,就变成遗产的性质了,我国《继承法》中明确,继承人需要在接受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就是说,如果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话,该第一继承人就是:父母、妻子、孩子,而且该笔保险金有需要偿还债务的风险)
2.还有快速理赔的好处,如果不指定受益人,默认为法定继承人范围,那么必须要共同的法定继承人一起来受领,这时候纠纷少不了的,很麻烦。
3.将来还有避遗产税的作用,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始对遗产进行征税,但在世界的大背景下,该征税项目也将呼之欲出的。
题主介绍了,朋友的妻子是卖保险的,这些知识她应该都懂得的,所以猜测大概率指定了受益人是非常合理的,另外作为妻子一方在考虑指定受益人范围时,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债务的话,可能只会填孩子的名字,以避免保险金被用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保险金指定受益人范围没有父母的情况下,父母就没有受领的权利,因为这笔保险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在夫妻二人有共同财产的前提下,父母肯定也会多少继承些遗产的,详细如下:
我们所说的遗产范围,是公民死后的个人财产,分给法定继承人(已经订立遗嘱的除外),那么该丈夫的个人财产怎么看呢?
首先就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简单的可以理解为一人一半(当然这是理想状态,实践中会考虑很多因素),然后分给丈夫的一半财产加上丈夫婚前的个人财产,就是可分的遗产范围了。分别平均分给父母、妻子、孩子(注:平均分也是理想状态,实践中还要多照顾下生活困难一方等)
实践中,有的父母可能并不会要那份财产,也有的会担心自己的养老问题,拼命抢夺遗产,甚至不惜将自己的儿媳妇和孙子孙女,赶上绝路。
所以,我们不要把立遗嘱看做,只有老年人才做的事,毕竟意外随时发生,而那时我们并不想家人因为遗产的事情发生矛盾,所以,立遗嘱真的是很聪明的做法!
后附法律条文:
《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四)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法律条款理解起来比较困难,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如果保险合同没有受益人,那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的遗产了,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
关注我,学会用法律的思维去看待生活中你关心的问题,乐趣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