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例 导读:例如,甲20XX年1月1日向乙借了5万,约定2月1日还。2月1日到了,甲不还钱,同时,甲在2月5日给丙送了5万元。。40064365 60 接听时间:周一到周六 8:00~22:00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为什么? 按法律规定,对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确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是撤销权存在除斥期间限制,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实效的限制。对吗?怎么理解? 合同法规定撤销权的2113除斥期间为1年,一般债5261权的诉讼时4102效为2年,因此适用1年的1653除斥期间,不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但表述为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不准确。?《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