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结算问题:1单价合同就是固定单价。(在结算时不能调整综合单价) 2审计部门非要把综合单价下调是什么性质的文件 是可有可无的文件吗? 应当以施工合同为准,其他结算文件如果产生在后且双方签字或盖章,则有法律效力。
固定综合单价审计 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总价=合同价+量差*固定单价(可正可负)+暂估价材料(项)价差+签证变更+违约或索赔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但是审计将综合单价里面的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 1、费2113用不同:固定综合5261单价承包与固定综合单价包干里都包括:人工费、4102材料费、机1653械费、现场经费、利润、税金等,前者综合单价项目里,国家对某个单项有变化事可以调整、而后者虽然也包括这些项目,都是合同的结算方式已经注明“包干的结算”字样,意味着包死、不再调整。2、风险不同:综合单价里会考虑一部分风险费用,就是为了不再做调整设置的。但在实施中还是要看实际情况,主要是看业主和承包单位的博弈。扩展资料: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在同一合同计价方式中,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两者只能选择一种,是不能同时存在的;话说到此,你可能仍不会理解,其实签订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是与其工程的内容相关的。总价合同相对应的是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而单价合同相对应更多的是劳务分包合同;另外固定单价合同强调的是单价固定其总价是不固定的;而可调总价合同强调的是市场的工、料、机等的价格发生变化时,都要调整(当然合同双方会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参考资料来源:-固定单价合同
审计局有权利修改施工单位的投标综合单价吗 这个得看你实际工程量和合同中原约定的工程量一样不。如果悬殊不大(一般是指10%以内),各人风险自己承担。超过10%了,会重新组价,这时就可能调整价格了。
请问审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是否有权在工程决算审计时调整固定合同单价? 合同一经订立即发生法律效力,除非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第三人没有权利更改.你们可以拒绝对方的无理要求.
投标时合同为固定总价审计时能调整单价吗 信贷有其独立性,如果买家出信贷和合同不符的信,卖方应检讨不一致的内容是否是可以接受的,如收到信用证的实际条款为准遵循地方。如果你不能接受,要求买方信用证,待卖家同意所有条款。
工程结算时发现部分项目投标时单价不合理,审计单位是否可以调整中标价? 投标时说白了就是围标,也没有经过详细评标,这样的情况如果不调整,作为审计单位会不会有责任,如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