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有什么区别 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区别:1.代号不同: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是GB,推荐性国家标准是GB/T,“T”是推荐的意思。我国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国家标准发布。
法律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的区别是什么?问:法律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的区别?答: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是相对应的概念。强制性规范所谓强制性规范是指必须依照法律。
强制性规定概述 [关键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利益选择,效率引言《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为正确、妥当地适用本条规定,应当弄清。
辨析公共秩序保留和强制性规范的异同 强制性规范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431353336规范。主要分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而“公共秩序”在国际上是不确定的,在不同国家(主要是西方国家)的不同情况下,对它可能有不同解释。对违反公共秩序的作品的一般解释是:有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低级下流的作品,诽谤他人的作品,蔑视法律的作品等等。在有些国家,也包括蔑视某种宗教的作品。在有些情况下,可能整个作品仍享有版权,但作者如果行使版权中的某一项专有权,就会违反公共秩序,法院也可能对他的这项特有权利予以限制。“公共秩序保留”(reservation of public order)是我国法律上的称谓,在法国习惯称为“公共秩序”(order public),在德国称为“保留条款”(vorbehaltsklausel),而英美法国家则惯用“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排除外国法适用的一种手段或制度,其产生可以追溯到意大利法则区别说时代,经胡伯、孟西尼等国际私法学者的发展渐趋完善。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该项制度。公共秩序保留已成为国际私法中一个公认的普遍原则。我国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