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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永胜多部门联合开展金沙江库区汛期综合安全检查

2020-07-23新闻6

7月16日至7月21日,由永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到永胜县金沙江流域的金安桥、龙开口、鲁地拉、观音岩等电站库区开展汛期综合安全检查工作。

此次综合检查覆盖了全县金沙江流域215公里水域,主要对金安桥库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乡镇船舶日常管理、长江禁捕工作落实情况、非法违法采砂、船舶港口防污染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发现,通过各县直职能部门、各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库区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库区及周边安全生产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部分乡(镇)对库区乡镇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库区周边群众对船舶安全、长江禁捕、防污染等工作认识不到位,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打击难度大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

一是金沙江沿线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乡镇自用船舶日常管理力度,摸清辖区船舶底数和有船人员,对涉及人员加强教育培训,严禁自用船舶非法载人、捕鱼等行为发生。

二是属地乡(镇)要切实履好职、尽好责,加强渡口渡船的日常安全管理,杜绝违法、违规渡运行为发生。

三是各乡(镇)和职能部门应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完善各辖区金沙江边停靠点、码头等航运基础设施的建设,为船舶航行安全提供保障。

四是加强长江禁捕工作的宣传,及时通知库区群众对库区岸边的网箱、渔网等进行处理,并加大非法捕鱼、养殖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五是加强库区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六是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库区及周边非法采砂、堆砂、违法违规建设等行为。

七是各电站公司要认真按照污染物排放的相关规定处理库区漂浮物,渡口、码头、船舶排放的污染要集中统一处理,各乡(镇)要对金沙江沿线村组群众人居环境卫生提升形成长效管控机制,禁止垃圾直接入江。

八是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金沙江库区水上安全。

采写:李超云

#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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