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宪法》是哪一年制定的?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修正案.
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请问这句话错在哪里 个人认为,这句话如果错了,那么只能从这个方面来看.从宪法典条文上看,我国宪法只规定全国人大是宪法的修改机关而没有规定全国人大是宪法的制定机关.但从宪政理论和宪政实践上来看,全国人大也享有制宪权(本不想过多论述了,但是看到“gongguanzuoye”的回答还是多说明些吧).具体依据是,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宪权是国家权力存在的最高体现,自然由全国人大行使;全国人大行使组织国家权力行使的职权,国家具体权力的组织以制宪权为基础;从宪政实践看,再我国,制宪权与修宪权行使主体是相统一的,第一步宪法的制定与几次修改都由全国人大通过.这就说明,尽管在我国宪法条文中没有具体的制宪机关,但从宪政原理与宪政实践中,我们可以认定,全国人大是我国的制宪机关.再说几句,有人说我国宪法只有一部,这是错误的.新中国历史上共有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但是1982年之后的宪法就没有再重新制定过了,以后都是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出现的.
国家加强立法,完善宏观调控是哪一年年宪法修改的内容 宪法第十五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我国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第七条.
新中国宪法一共修改过几次? 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部宪法: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分别对这部宪法进行了修改第四部宪法: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1、宪法序言的修改.将三个代表思想写入宪法.2、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3、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4、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5、第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6、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7、第五十九条,全国人大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个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的代表.8、第八十条,国家主席的职权.9、第八十一条,国家主席在外事活动中的职权和代表权.10、第八十九条,国务院关于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职权规定.11、第九十八条,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换届的时间调整为5年.12、宪法第四章改为“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第一百三十六条,增加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