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如何解释?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加强批改管理,对于重要承保信息的批改,应由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审批。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什么时候施行? 本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为三年。《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承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监产险〔2011〕455号)和《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发〔。
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 一要2113做好承保方案。在承保过程中,保险协议的拟5261定是整个业务成功的基础,承4102保方案要明确1653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尤其要明确政府在整个保险活动的相关义务,协议承保的条款,必须报总公司批准;二是政策性农险业务应当全部录入系统,便于后期的数据统计和分析。三要建立起规范、合理的理赔程序和标准。发生赔案后,要及时足额的赔付给投保农户。农业保险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只是在个别省份开展,还需要经过调研-试点-研究是否决定全面开展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