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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设施设备谁有拥有权 小区设备层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应属全体业主共有

2021-03-06知识3

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所有权能怎么认定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如何确定小区配套设施的归属

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有哪些 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属于部分或全体共有,其维修和保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由开发商负责,质保期满后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费用可以从维修资金中列支。那么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都有哪些呢?《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共用部位是指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部位。《条例》第三十六条还规定:“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是指物业区域内,由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e69da5e6ba90e79fa5e9819331333361303666井、非经营性停车场、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为了明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产权界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

什么是小区的公用配套设施所有权

小区设施设备谁有拥有权 小区设备层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应属全体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指的是什么? 物业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中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公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扩展资料1、使用无论是建设方或是任何业主个人,不得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经营,建设方不得擅自对物业共用部位进行处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维修基金根据建住房《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

小区设备层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应属全体业主共有 我们*小区的设备层有十几间原保安住的房子,现在物业把它出租了,而让保安到外面租房子住。物业说:这是房开用房,他们共属一个时代集团,有权出租。业主们反映强烈,要求。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人是 物业公共部分在业主购房时已经计入了房屋公摊,也就是小区全体业主已经掏钱买了的,所有权是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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