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单价合同的决算书中,定额子目工程量有误,审计时可以用独立费的形式扣除吗 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固定单价的说法,只有单价合同的说法。
工程结算时发现部分项目投标时单价不合理,审计单位是否可以调整中标价? 投标时说白了就是围标,也没有经过详细评标,这样的情况如果不调整,作为审计单位会不会有责任,如果建设…
清单报价时组价有误,审计可以调整吗?
固定单价合同,预算定额组价错误,审计能调整单价吗
固定单价合同指的是不是清单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
清单报价时组价有误,审计可以调整吗 工程量清单甲方只是提供数量和项目特征,综合单价报价是你们施工单位自己报价的。综合单价的错误甲方不予调整,但是针对工程量的错误和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楚造成的原因综合单价可以调整甲方承担责任这个约定是综合单价不允许调整,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是这样执行的,但是如果因为甲方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楚造成的综合单价组价错误可以调整的这种情况就要你们双方进行沟通的,不给你调也是符合规定的,你当时组价时包含这些风险的。
投标清单综合单价调整 如果可以随意调整综2113合单价,就相5261当于按实结算了,投标综合单4102价还有意义1653吗?由于投标人自己失误,造成某个综合单价偏低,与招标人何干?而且,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是正常计价的,不是和投标人一样偏低,投标人即使某清单综合单价报低了,相应清单子目合价也减少了,但是其差额部分已经摊到其他综合单价中了,怎么能调整呢?国家推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目的,就是投标人自主报价形成综合单价,再根据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的。关于清单投标综合单价在哪种情况下可调整及不可调整,最有效的文件就是合同文件,如果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条款,就是合同签订时相关人员失职了。作为清单招标,综合单价一般不做调整,这个是起码的基本常识,如果非要政策依据,参考2008清单规范:4.7 工程价款调整4.7.1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 28 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4.7.2 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4.7.3。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但是审计将综合单价里面的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 1、费2113用不同:固定综合5261单价承包与固定综合单价包干里都包括:人工费、4102材料费、机1653械费、现场经费、利润、税金等,前者综合单价项目里,国家对某个单项有变化事可以调整、而后者虽然也包括这些项目,都是合同的结算方式已经注明“包干的结算”字样,意味着包死、不再调整。2、风险不同:综合单价里会考虑一部分风险费用,就是为了不再做调整设置的。但在实施中还是要看实际情况,主要是看业主和承包单位的博弈。扩展资料: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在同一合同计价方式中,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两者只能选择一种,是不能同时存在的;话说到此,你可能仍不会理解,其实签订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是与其工程的内容相关的。总价合同相对应的是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而单价合同相对应更多的是劳务分包合同;另外固定单价合同强调的是单价固定其总价是不固定的;而可调总价合同强调的是市场的工、料、机等的价格发生变化时,都要调整(当然合同双方会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参考资料来源:-固定单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