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监理资质是什么谁知道 第六条*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分甲、乙、丙三级:<;br>;(一)甲级: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甲级监理资质。有3名以上高级工程师、5名以上工程师经过*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
人防工程的规定具体有哪些条文?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划管理,第三章建设责任、程序与项目划分,第四章建设前期工作与项目审批权限,第五章发包与承包,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七章造价与财务管理,第八章防空地下室。
人防监理资质暂定规定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叶勇忠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01〕国人防办字第7号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二○一年二月一日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必须实行监理。国家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行行业资质管理。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全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也可通过考察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和监理业绩择优选择监理单位。第五条本规定所指人民防空工程是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