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的地下车库拥有独立产权,
1、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可售的有产权的地下车位要分摊土地成本吗
土地增值税建安成本有发票未实际支付可以扣除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
土地增值税水电费是不是要开建安票才可以入成本? 不需要。土地增值税按完税凭证入账、水电费按水电费发票入账。特殊情况下,比如外包工程,却用公司统一的水电费,这种情况下应该与外包方结算,让其开建安票成本里将这部分水电费计入即可。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有哪些成本不能加计扣除? 国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1346437发的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由于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繁多,核算比较麻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特别是加计20%的扣除时,需要特别注意。第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缴契税可计入加计扣除基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契税的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第二,装修费用能否加计扣除视情而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第三,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加计率按每年加计5%计算。第四,房地产企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样板房等营销设施费,应分不同情况处理。扩展资料:税项。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的金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的金额是不含增值税的金额。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参入成本费用的核算。扩展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土地增值税的土地成本按什么原则分摊在两种不同的住宅上 一般就是建筑面积法第三十一条扣除项目金额的计算分摊:(一)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或者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旅行的猫咪各地土地增值税成本分摊方法总结表省份|分摊方法|中央|不同清算单位:土地成本-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其他方法(税局同意)|同一清算单位:建筑面积/合理方法|天津|土地成本:占地面积法|开发成本、费用:建筑面积法|江苏|土地成本:第一步 占地面积法分摊占地独立房产;第二步 建筑面积法分摊混建|开发成本:建筑面积法|利息支出:随成本|宁波|土地成本:可占地面积法|开发成本、费用:建筑面积法(商业分摊系数上调10%)|财务费用:直接成本法|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建筑面积法|青岛|成本、费用:建筑面积法|广州|清算单位内:建筑面积法|不同清算单位:直接成本法、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有顺序)|内蒙|建筑面积法/其他合理方法|银川|不同清算单位:土地成本:占地面积法|成本费用:建筑面积法、其他方法(经税务局认定)|混建中商业用房可按平均成本加计330%|海南|建筑面积法|浙江|同一清算单位内:建筑面积法|大连|同一清算单位内:建筑面积法|不同清算单位内:占地面积/其他方法经税务局确认|湖北|不同清算单位:土地成本:占地面积法|同一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开发成本有哪些 开发土地和新建房2113及配套设5261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是4102纳税人房地产开发1653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土地闲置费不能扣除)。2、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3、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4、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5、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6、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扩展资料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
土地增值税计算中可以抵扣的成本指什么 “可以抵扣的2113成本”指: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5261的金额。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4102及配套设施的1653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是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两方面内容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①出让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②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金;③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向原土地使用权人实际支付的地价款。2、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税费,如①登记、过户手续费和②契税。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是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vs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差异,土地闲置费不能扣除}。②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③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