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文/记者 郭玲 图/记者 豆兴军 加那提·托力肯 尹通元)7月22日下午5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目前乌鲁木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答记者问。
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主任芮宝玲介绍,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号)的要求,在进行较大规模人群检测时,对低风险人群采用将5至10份标本混合在一起进行初筛的方法,以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和效率。
“乌市采用的5∶1混采方法,即将5人编为1组,将5人的上呼吸道标本(包括口咽拭子或鼻咽拭子等)混合在一个采样管中,进行1次实验室检测。”芮宝玲说,进行混采时,特别注意做好人员信息的登记,确保样本编号和被检测对象之间可追溯。若混检样品中发现阳性标本,由市疾控中心根据样本信息登记,快速找到相关人员进行重新采样、筛查,复检结果呈现异常的,由市疾控中心按流程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