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工程上数量超过招标量 施工完毕,如果实际完成工程数量超过清单部分,该如何处理?

2021-03-05知识5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您好,我想问一下实际施工中完成工程量超过投标报价多少需要重新招标 这个需要了解详细情况后才能确定,根据你。

已经经过招标,但是实际做的时候没有做够原先招标的数量,怎么处理? 一般工程招标,所有经过招标完成合同签订并执行的项目,其过程文件必须遵循招标过程中,招投标文件中约定来签订合同。在工程量的问题上,如果实际合同执行中,确定量化部分。

工程上数量超过招标量 施工完毕,如果实际完成工程数量超过清单部分,该如何处理?

招投标增加工程超过百分之五十需重新招标吗 二、不需要重新招投标。实施方法:1、原招标施工图有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65643662漏项应先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清单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编制变更部分工程量清单和组价,经项目管理、审价机构、监理单位审核,发、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变增(减)部分造价。2、清单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有漏项,由清单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编制清单组价确定变增(减)部分造价。原投标书中已有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实际工程量据实调整,措施项目费作相应调整。发、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变增(减)部分造价。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节 承包 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如漏项部分仍属于合同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内容的,依法必须由承包人施工,重新招标选择另一承包人承揽不仅是不需要,而是违反建筑法。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二条 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

工程量增加超过几十倍,单价和招标价是相同吗?有什么规定? 400-64365-60(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陕西-汉中 你好,一般单价合同实际工程量超过投标的清单量这种情况称为量差,包括招标时少算、漏算和变更增加的量。一般可采取。

施工量超过中标金额多少为违法,也就是说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方增加了工程量及在招标前未考虑到的隐敝工程,工程量超过20%以上怎么办?

施工完毕,如果实际完成工程数量超过清单部分,该如何处理? 呵呵,楼上的没1个是搞造价专业的 匿名用户 1级 呵呵,楼上的没1个是搞造价专业的 这个问题有几种情况,都说下 首先是该工程是按清单规则招标的,切结算也按这个结算,那。

招投标后工程量变更多少需要重新招标 不需要重2113新招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526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4102 除招1653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第六十七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工程招标,可以限制投标人数量吗?如果可以,技术上怎么处理? 答:1、工程2113招标人:工程业主单位5261,他们直接发出标书或委托第4102三方(即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标书1653。2、工程投标人:是指有意向承接该项工程,有资格、实际参与并拿到招标人发出的标书的单位称为工程投标人;投标人只是取得了投标资格并不能确定是否能够承建该项工程。3、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中的组织招标的单位需要有组织招投标的能力、资质,所以招标方可以委托政府、社会上有能力、资质的招标中介单位来组织招投标,并支付代理费用。有该中介单位来承担发布公告、编制招标书、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发放中标通知书等各环节的工作。该中介单位统称为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上数量超过招标量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