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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买了重疾险要理赔 太平洋人寿:先解约才能赔付

2020-07-23新闻16

南京市民冯先生今年年初给孩子购买了一份保险套餐,其中包括分红险、万能险以及医疗险。半年后,小孩突然被检查出患有一种特殊疾病,经医院治疗出院后,冯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却提出,理赔可以,赔完这次之后,双方必须解约!这是怎么回事呢?

冯先生家人给小孩购买的,是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人身保险套餐,其中包括:3万元一年的分红险,100元一年的万能险,以及444元一年的乐享百万医疗保险。保险购买时间是2020年1月1日。5月中旬,冯先生家小孩脑部被查出病变,并在6月份接受了手术治疗。

“小孩一生病,我们就把这个事情反映给了太平洋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业务员也在6月3日报了案。6月22日我们把出院小结、出院发票,就全部提交给太平洋保险公司的理赔部。”

冯先生说,其实这次看病花费并不多,扣除医保报销之后,也就在18000元左右。但在医生的出院小结上,有一句说明:希望家长带小孩到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后续治疗。这笔费用需要多少钱,还不确定,但是肯定要远远超过这次的18000元。对此,保险公司明确提出要提前解约。

“保险公司说你们同意赔付之后解约,那我们立马赔付。如果你们不接受理赔之后解约,那等同于拒绝接受理赔、拒退保费。”

对于保险公司的做法,冯先生不能接受。“这个医疗保险我购买的是它一年的服务和一年的保障,孩子治病是在六月,那你现在跟我解约了,等于才服务了我半年。”

签约一年,为何半途解约?保险公司的理由是什么呢?记者陪同冯先生找到保险公司理赔部。相关负责人解释,在投保之前,当事人没有如实告知,小孩此前就有其他疾病。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理赔部理赔专员说:“未投保前,孩子还有好多病和住院史,他们没有告知。”

冯先生则称,孩子之前生的病是支气管炎,入院分别是接受支气管炎手术和斜视矫正手术,跟六月份的病不相干,而且他们已经告知业务员了。

冯先生说,在投保之前,保险公司业务员多次邀请他老婆和小孩到郊区游玩,对于小孩斜视的状况是清楚的,且保险合同上有30天的疾病观察期,目前也是远远超出了这个界限。“你如果在30天之内,你认为不能为我小孩投保,那你是属于谢绝参保,这个我也能理解。你现在等于把发票都打印过了,这个合同也生效了半年多,你这时候才说这些,我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解释,虽然小孩这次生的病确实和此前病史完全不一样,但当事人没有事先告知既有病史,他们有理由拒绝理赔。虽然冯先生一再强调,事先已经向业务员说明,但是合同上白纸黑字没有体现,现在无法采信了。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考虑到冯先生小孩的疾病确实比较突然,此前他们同意在这次理赔之后进行解约,但冯先生认定保险公司涉嫌违规,已经向银保监会投诉,目前只能等待相关部门最终的调查结论。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理赔部业务部经理说:“现在保监会已经介入处理,并委托行业协会接手办理了,我们也会等待处理结果。”(钱进)

#小孩#重疾#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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