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税务考量与会计处理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明确不同资产捐赠业务的处理方式 1.以货币资金对外捐赠业务的所得税会计核算。企业以货币资金对外捐赠应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企业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须据此对当期。
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的计算: 给 红十字的是可以全额扣除的(有红十字给开的证明)08年就不是那样算了08年新税法之后(不知道之后还会不会有其他的具体条文了)现在 是 直接捐赠不能扣 其他的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用事业捐赠法》规定的捐赠 按 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扣除你上面的题没有 利润总额 不好说比如(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200w就要 200*12%2415+5都能扣直接调加 直接捐赠的10w就行了要是你 捐赠多余24w 也要调加
捐赠视同销售题目真难理解,你能总结下嘛?谢谢 这是个难点。用现金捐赠,很简单的,就将现金转入营业外支出借:营业外支出贷:现金所得税上,分情况:1、如果是公益性捐赠,根据营业外支出列支的实际捐赠额,与会计利润的12%比较,决定是否纳税调整及调整金额的计算。2、如果是直接捐赠或非公益性捐赠,全额调增所得额处理。如果是非现金如货物对外捐赠,您按下面的总结掌握就可以了:自产、购买货物对外捐赠的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所得税方面,分两步进行税务处理,一是确认视同销售所得,货物是外购的,以外购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同时以外购货物的成本确认视同销售成本,视同销售所得为零,对所得额没有影响,货物是自产的,以对外销售价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同时以自产货物的实际成本确认视同销售成本,将视同销售所得并入所得额。二是,分捐赠的情况,如果是公益性捐赠限额扣除的项目,将营业外支出列支的实际捐赠额,与会计利润的12%比较,谁小扣谁,决定可以税前扣除的捐赠额并进行纳税调整;如果是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项目,可以全额扣除捐赠;如果是直接捐赠,将营业外支出列支的实际捐赠额全额调增所得额处理。假定某居民企业2008年利润总额。
公益性捐赠能否进行税前扣除? http://www. chinatax.gov.cn/n810341 /n810755/c3305102/content.html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
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如何规定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
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的计算: 给 红十字的是可以全额扣除的(有红十字给开的证明)08年就不是那样算了08年新税法之后(不知道之后还会不会有其他的具体条文了)现在 是 直接捐赠不能扣 其他的通过公益性。
所得税法对于捐赠视同销售,要记入应纳税所得额,但成本已计入营业外支出了,为什么又调减成本了呢? 因为捐赠调减成本与“捐赠视同销售,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成本已计入营业外支出”没有关系,只与是否公益性捐赠且超过12%有关。捐赠视同销售交纳销项税,会计上是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