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最低价评标法、合理低价评标法、综合评标法的具体内容 《招标投标法》第41条规定,【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264623330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从此条款,可以看出,主要的评标办法,是(1)综合评标法;(2)最低评标价法。一、综合评标法:(俗称“打分法”)特点:把涉及到的招标人各种资格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条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数值,总分为100分。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给出分数值,最后,汇总比较,取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评标时的各个评委独立打分,互相不商讨;最后汇总分数。优点:1,比较容易制定具体项目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2,评标时,评委容易对照标准“打分”;要点:1,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事先列出需要考评的具体项目和指标以及分数值;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来制定评标标准,不得擅自修改;比如,价格分占30-60%的比例,不能改变超出范围。3,分数值的标准不宜太笼统。不可以制定“价格分”为40分,而没有细则;要说明个各投标人的具体分数值如何计算;。
如何看待新《招标投标法》中「排名第一不一定中标」的修改? 中国电子招标投标行业的领跑者,bibenet.com 12 人赞同了该回答 比如说,国家发改委在对招标法第19条的修改中,在保留原有“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
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含义有哪些 合理低价中标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中标价是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能够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具有科学的,合理施工技术措施的最低报价,应具有如下特征:施工技术措施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