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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 社区居委会职责有哪些?

2021-03-05知识27

村委会与乡镇政府之间是什么关系 村民委员会中2113国农村最基层的政权,5261镇政府管理和指导其建4102设。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划的层级为省-县-乡三1653级,乡级单位包括民族乡和镇是我国的基层组织.在我国各级民政部门中设有基层政权建设司、处、科、股,就是专门负责乡级政权建设的机构,这些机构的工作内容还包括管理、指导村级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所以他们之间是一种管理指导建设的关系。《村委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由此决定了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1)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之间不是上下级领导关系。乡镇政府不得任命、委派、撤换村委会干部,不得命令村委会干这干那、下达硬性指标,不得随意撤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和决议,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2)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要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不能因为不是领导关系,乡镇政府就对村委会的工作撒手不管、不闻不问,而应当积极主动地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开展工作,制定指导村委会工作的条例或规则,使指导。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可以由地方性法规规定吗 我国各2113级政权之间的关系由《宪法》和526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4102方各级人民政府1653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不属于我国的任何一级政府组织,其性质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分别由《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它们与基层政权的基本关系也已经由上述法律作出了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同时上述法律均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因此地方性法规可以在不违反《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前提下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具体实施办法。扩展资料: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当地派出所民警不作为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呢 举报、控告公安局的某个工作人员,可以到人民警察机关,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即所在地的公安局,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或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

街道办事处不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属于什么?村民委员会又属于什么?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是指在党总支领导下开展。

村委会是基层政府机构吗? 村委bai会成员不属于国家du干部,属于地方自zhi治机构,不能由政府dao财政支付工资。职务内收入由村民决定和容支付,在某些贫穷的村庄村委会成员基本上没有相应额外收入,所以村委会成员大部分还是靠自己的务家务工收入为主。现在越来越多的富裕企业家开始竞选村委会职位,他们往往也不需要村民支付工资。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产生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民委员会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014年四月份出生的孩子,是2020上小学还是2021上小学?

当地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 社区居委会职责有哪些?

社区和居委会是一个概念吗 不是,社区是基层工作,是直接由街道直接招聘与管理,居委会,是自主组织,是由居民选举产生的。不过一般情况,都是身兼居委会与社区的工作,双重身份!

社区居委会职责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的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的委员会的成员。居民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的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第十四条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第十五条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第十六条居民委员会办理。

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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