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
通告中明确了
在苏州驾乘电动自行车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将于8月1日起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
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而距离8月1日
还剩11天!
蜀黍全方位、立体化宣传通告内容
目前苏州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900万辆
在交通总出行方式上占比超过30%
电动自行车的出行安全
始终是蜀黍关心的大事
自5月份起
园区交警多形式、高频率、大范围地
深入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引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主动佩戴头盔
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
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风险和减轻后果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提升大家的交通安全感和满意度
除了来自警方的各类宣传
蜀黍近期联合滴滴出行公司
借助网约车平台增强宣传效果
网约车作为近年来逐渐成熟的出行新业态
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部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园区交警与滴滴苏州深度警企合作
录制贴近驾乘实际的安全提示播报
既有助于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精准度
也能增强机动车驾乘人的法治意识
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文明驾驶习惯
共同守护大家的出行安全
在滴滴网约车里
这些温馨的提示语音会根据
实时路况以及不同的驾驶行为
进行针对性的播报
福利来喽
一起来车上听蜀黍的声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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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有限,送完即止
苏州园区交警联合“市民苏小滴”
郑重地提醒大家:
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请佩戴头盔
驾乘机动车时请系好安全带
希望大家每次出行
都能开开心心出门
平平安安到达!
来源:苏州园区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