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高级酒店购买了一万八千余元的进口干红葡萄酒,发现瓶身没有中文标贴,遂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酒店退还购买葡萄酒的费用,并支付十倍赔偿费。酒店则提供了能够证实案涉葡萄酒具有合法来源的证据,同意退费但不同意支付十倍赔偿。那么,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呢?一起来看一看吧。
2019年12月16日,赵某在青岛渔夫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处购买柏斯图尔庄园干红葡萄酒48瓶、高雅特庄园干红葡萄酒18瓶,费用合计18248元。此后,赵某以购买的红酒未加贴中文标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红酒的食品安全造成了影响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青岛渔夫花园酒店有限公司退还赵某购买葡萄酒的费用,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庭审中,渔夫花园酒店认为,酒店销售的红酒履行了海关检验报关手续,系通过合法途径进口,附有中文标签,不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惩罚性赔偿对经营者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即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进行销售的,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渔夫花园酒店并不是专门销售红酒的企业,其提交了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等,证实是通过合法途径进口并通过海关检验,尽到了基本的进货查验义务,应认定不存在过错,因此也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青岛渔夫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主张,未贴有中文标签的涉案葡萄酒系用于自用,并非对外销售,青岛渔夫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公司销售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未贴中文标签的葡萄酒售出,涉案批次葡萄酒具备中文标签。
渔夫花园酒店还认为,赵某并非消费者,其在查看了贴有中文标贴的红酒后,刻意找寻到酒柜中存放的酒店老板自用的未贴标贴的红酒,并指定要购置未贴标贴的红酒。其对于购买的红酒产品本身,以及通过购买未贴有中文标签的红酒能够获得何种利益是十分清楚的。事发后,酒店态度积极主动协商,主动同意退款退货,并明确表示可以亲自到北京拉回退货。但是赵某坚持要求十倍赔偿,俨然就要通过这种方式赚取暴利。希望法院能够查明事实,依法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要让法律成为有心之人牟取暴利的手段。
赵某则主张,涉案红酒作为进口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识也没有说明书,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相关规定中明确说明“消费者主张食品价款十倍赔偿金不以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因此主张十倍赔偿金不要求消费者实际受到损害,只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安全状态产生影响即可。渔夫花园酒店未在涉案红酒上加贴中文标识的行为会对红酒的食品安全产生影响。
赵某认为,渔夫花园酒店所提交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不能证明与涉案红酒有关,更不能证明涉案红酒的进口符合国家标准,也不能证明涉案红酒系安全食品。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渔夫花园酒店应否向赵某支付涉案红酒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本案涉案红酒没有中文标签,但并不能以此即认定涉案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赵某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商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也未提交证据证明没有中文标签对赵某购买涉案商品造成误导。
渔夫花园酒店在一审提交的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费书、进口增值税专用缴费书等证据,能够证实案涉葡萄酒具有合法的来源。虽案涉葡萄酒未粘贴中文标签存在不当,但并不应认定为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也不应适用十倍赔偿。因此,对于赵某要求的十倍赔偿,法院不予支持。考虑到涉案红酒未标注中文标签,存在瑕疵,因此判令渔夫花园酒店退还赵某购物款,赵某向渔夫花园酒店退还涉案红酒。
最终,法院驳回了赵某要求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类似的案件近年来有不少,而各地的判决结果也各有不同。其中,以判决商家须十倍赔偿的案例为多。本案中法庭认定未贴中文标识是瑕疵,而在搜索到的很多类似案件中,多数法庭更趋向认为,涉案食品未粘贴中文标签不仅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而且使消费者对涉案食品的相关信息难以充分了解,因此不属于标签瑕疵的范畴。
编辑:董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