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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抵消权 债务人的抵消权应向谁主张

2020-07-23知识8

法定抵销权具有溯及力是什么意思,能不能举例子,再说明法理基础,谢谢 抵销权的溯及力,所谓债务抵销的溯及效力,是指债务抵销使相互间债的关系溯及最初得为抵销时,按照抵销数额而消灭的法律效力。通常抵销权成立的时间与实际行使抵销权的时间并不一致,权利人行使抵销权能否溯及至抵销权产生之时,我国未就此作出明确规定,以致司法实践缺乏统一标准。一、举例如下: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贷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经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贷款。解析:此时,按照法定抵消权具有“溯及力”,则甲公司有权主张抵消。甲对于乙享有的债权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取得了法定的抵消权,即诉讼时效经过后,他行使法定抵消权,溯及至享有抵消权那天。如果在期间内未取得抵消权,则不能作为主动债权抵消。简单来说,如果在甲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乙又享有了对甲的债权,即双方互负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66303762债务。若是在甲债权的诉讼期间以外,才互负债务。则甲的债权不能作为主动债权主张抵销。如果甲对乙享有法定抵消权之前,乙欠甲的债务已过诉讼时效,那么甲就永远不享有抵消权。二、法理基础:我国法律虽然未明确规定这一溯及效力,但学界通常认为我国法定。为啥债务承担中,次债务人不能向债权人主张抵销权? 因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有一个原则就是相对性,即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突破相对性,而抵销属于消灭债的原因,《合同法》第99条和第100条。为什么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我们知道银行是有抵消权的,因为银行在放款的过程中会拿他人的存款进行抵消,这样就能降低贷款的风险,那么,有些人为什么说抵销权就是形成权的一种呢?。债务人能够向谁主张抵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法定抵销权具有溯及力是什么意思,能不能举例子,再说明法理基础,谢谢 抵销权的溯及力,所谓债务抵销的溯及效力,是指债务抵销使相互间债的关系溯及最初得为抵销时,按照抵销数额而消灭的法律效力。通常抵销权成立的时间与实际行使抵销权的时间。法定抵销权的构成要件,什么时候可以抵销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债务人的抵消权应向谁主张 一、债务人抵消权可以向谁主张抵消是债的关系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债务人应当向谁主张抵销权呢? 在这个问题上,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较为一致,即债务人应当向新的债权人行使抵销权。其理由是债权人转让权利后,已从原合同关系中退出,而受让人承受了原合同的权利。债务人的抵消权应向谁主张 抵消是债的关系2113消灭的原因之一,5261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4102各自以其债权1653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的抵消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合同法第83条中债务人的抵销权是什么意思? 1、三个人:假设你是债务人,我是债权人,甲是受让人。2、你欠我100元钱,同时你手里也有我没发给你的工资50元(就是我没支付给你的工钱)。3、现在我把你欠我的钱书面通知你转让给甲了,由甲做你的债权人。4、这时你就可以在还甲欠款时扣留50元的工钱,把剩下的50元给甲。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债务人的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第九十九条【债务的抵销及行使】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一百条【债务的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契约法#债务#债务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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