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进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12月31日上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活动(重庆分会场)在江北嘴执法船舶码头举行。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活动在湖北省武汉市设主会场,在包括重庆在内的沿江13个省市设分会场,同步举行活动,并现场连线。重庆分会场活动现场,随着执法船队出发开展联合巡江的鸣笛声响,重庆市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历时十年的全面禁捕正式启动。
打击非法捕捞 保障退捕渔民生计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有力保障退捕渔民生计,坚决完成禁捕退捕任务目标指引下,已建立健全“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并设长江流域退捕、打击非法捕捞、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退捕渔民转产安置与生计保障4个工作专班。
同时构建起全市“一盘棋”工作推进机制。各专班、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开展长江流域退捕工作、渔政执法能力提升、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和社会保障等5个专项行动。各区县结合实际细化落地,有力有序推进实施。
另一方面则是强化禁捕退捕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地方为主、中央适当奖补”原则,指导各区县系统测算资金需求,统筹结合现有政策资金渠道解决,确保配套资金不低于中央补助资金。根据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指导各地按照与毗邻区县大致相当的原则确定补偿标准,逐船、逐户、逐人兑现政策。
此外还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和河长制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对区县党政领导班子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纳入乡村振兴专项督导,对重点水域全覆盖开展调研指导,压紧压实区县属地责任和部门属事责任。
重庆退捕任务全部完成
目前,重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如期实行长江全面禁渔打下坚实基础。重庆加快推进渔船退捕和船网处置,提前完成了任务。通过从严把关精准建档立卡,从村社到乡镇、到区县、到市逐级严格审核把关,逐船逐户确认,反复校核会审,确保各项数据信息按时精准锁定。
重庆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赎买渔民捕捞权益,注销捕捞证书,及时销毁捕捞网具,分类处置退捕渔船。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船5342艘、退捕渔民10489人,退捕任务全部完成。其中涉及水生生物保护区渔船1543艘、渔民3111人,已于2019年全面完成退捕;原计划2020年年底退捕的,涉及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的渔船2260艘、渔民4619人,已于今年9月底前提前完成;原计划于2021年年底退捕的,涉及其他水域的渔船1539艘、渔民2759人,已于今年11月初提前完成。
侦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600余件
重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交叉执法检查、禁渔打非“零点行动”、高发水域同步巡查执法、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行动等专项行动。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动渔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全面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和行刑衔接,组建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指挥部,加大流域联合执法力度,强化交界水域管理,消除监管盲区。今年6月28日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余万人次,开展水上巡查7万余公里,检查各类涉渔市场主体13万家次。农业农村部门累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670余件;公安机关侦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600余件,打掉犯罪团伙80余个;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案件70余件,整改问题5700余个,督促下架违规网络交易信息870余条。
转产安置的渔民全部转产转业
不仅要让渔民上岸,还要扎实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参加社保工作。支持其从事乡村旅游、绿色水产养殖、休闲渔业、水产品加工、船舶运输等特色产业,探索“靠水吃饭”新路子,在贷款、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予以扶持;将退捕渔民作为重点群体纳入就业帮扶体系,制作帮扶“明白卡”,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退捕渔民,“点对点”开展适合渔民特点的水产养殖、加工等各类实用技能培训和跟踪服务。
目前重庆对转岗就业困难的退捕渔民,安排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积极消除“零就业”家庭;深入开展涉渔“百日走访活动”,“面对面”做好法律法规和禁捕退捕政策宣传,积极回应渔民群众关切;完善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应保尽保,激励引导渔民购买更高保障水平的养老保险。
目前,已累计举办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40余场,开展职业培训1300余人次、职业介绍1万余人次。全市需转产安置的7723名渔民全部转产转业,符合条件的10428人全部参加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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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水域明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禁捕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将实行“十年禁渔”。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已联合发布《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通告明确了全市禁捕的范围和时间。全市境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全面禁捕。
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全面禁捕。通告还明确了禁止的有关行为。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生产性捕捞,禁止扎巢采卵。禁止销售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捕获的渔获物。禁止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的垂钓按有关规定执行。
禁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不断巩固前期禁捕退捕成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打赢打好长江禁捕退捕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切实做到守江有责、守江尽责。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翰书 摄影 胡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