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消息显示,截至12月30日12时,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宁东基地已经全部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部署安排,我区各地要继续落实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抓好常态化攻坚管控。按照稳妥有序、保成果、防反弹的原则,抓好重点排放企业管控。各地要制定停产限产企业恢复生产计划,严格实行审核把关制度。供热、电力供应等保障民生的企业,优先恢复正常生产;对于设施设备落后、污染严重等企业,原则上不再恢复生产;对于治污设施不完善、排放浓度不达标的企业,改造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生产。
截至12月29日,全区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9.4天、优良天数比例84.98%,PM2.5为33微克/立方米。按照要求,宁夏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宁夏气象服务中心将继续紧盯气象变化,加强分析研判,空气质量深度分析工作专班每周报送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报告和形势预报,并与各市做好对接,及时提供预警信息。我区赴五市及宁东服务指导组要采取轮流值守、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指导工作。(记者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