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份,我们《都市快报》报道了住在西安市灞桥区的陈女士,和朋友乘凉回家的路上被陌生人砍伤的事情,12月28日下午,这起案件开庭进行了审理。
无妄之灾
女子被人砍伤住进重症监护室
陈女士的朋友:
6月7号晚上我和朋友(陈女士)一起回小区,突然从小区里冲出一个男的,手里拿了一把菜刀,直接按住我朋友的(陈女士)的电动车,大声说你把车给我。
刚说了几句话男的就开始砍人了,先砍的我朋友的手指,摔地上后又连砍了多刀,具体多少刀,因为我当时吓懵了,也没数,反正很多刀。
在对陈女士连挥多刀之后,行凶男子抢了一名路人的电动车离开现场。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行凶男子也住在灞柳良居小区。而除了陈女士,当晚被砍的还有住在这个小区的董师傅。
当晚11点,董师傅骑电动三轮车回家,没想到被行凶男子给拦住了,妻子在楼上看到后赶忙下楼准备拉开丈夫。
董师傅的妻子:缠着我丈夫,我给丈夫说别说话,赶紧往回走,我把我丈夫往前推。行凶男子始终在电动车上坐着,刀在衣服里,胳肢窝底下夹着。
事情发生后,陈女士和董师傅都被送进了唐都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砍人男子周某也被西安灞桥警方刑事拘留。那么周某为何要拿刀砍自己的邻居呢?
因他人停车影响自己睡觉
周某酒后持刀砍人
12月28日下午,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行凶男子:主要是因为电动车停车吵起来的,他那连锁链子天天响的很,影响我休息呢,我住在一楼,不是一天两天了,时间长了。
当时也就是喝醉了,吵起来了,然后拿刀砍董师傅了,之后我就跑出小区了,有点害怕了,碰见一个女的(陈女士),我想用电动车离开现场,就把她砍伤了。
喝醉了,没有意识了,也不知道啥……
董师傅每天开车、锁车顶多也就几分钟的时间,被告人周某这么说,实在令人费解。
陈女士的女儿小李:周某一直说自己喝醉酒了,但我们都觉得这不是他给受害人带来伤害的借口。我妈妈现在的情况是左手食指和中指前端缺失,右边的肩膀抬不起来,一直得在家靠墙做康复。
陈女士:我在重症监护室的时候,周某家没拿一分钱出来给我看病,我现在要求重判。
涉嫌故意伤害 抢劫
检察院建议判刑六年半
检察官: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建议判处周某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了矛盾纠纷,不靠沟通、交流解决,却持刀砍向对方,并且波及无辜路人,目前这一案件将择日宣判。
新闻来源:都市快报
记者:南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