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记者从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地一男子王某辉非法种植罂粟7144株,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2月,被告人王某辉将向他人购买的罂粟种子种植于自家梨园内,准备待罂粟果成熟后用于烹饪佐料,罂粟杆用于饲养家畜。2020年4月4日,被告人王某辉种植的罂粟植株被宾川县公安局力角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并予以强制铲除,经清点共计7144株。经鉴定,现场查获的罂粟植株属于毒品原植物罂粟。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辉非法种植罂粟7144株,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王某辉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转自:环球网